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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Food is the first priority of the people, and safety is the first priority"

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2022-08-20

(一)受理原则与条件

1、食品投诉举报管理 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 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 治的原则。投诉举报人应 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 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 的投诉举报机构或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反映。

2、投诉举报人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3、被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

(二)不予受理情形

1、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如:举报人无法提供准确的购买地点、网站,无法确认违法产品生产者,或无法清晰描述违法事实、经过等情形。

2、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如:海外代购、境外电商平台消费。

3、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如:要求退货、赔偿等诉求。

4、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如:已经在市局提出过投诉举报,且市局已经受理并在办理 过程中,举报人再次向省局或国家总局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后 者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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